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任务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0〕3号)《州政府国资委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恩施州国资通〔2020〕3号)的相关规定,为帮助各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拟对承租我公司经营资产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租金,再减半收取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租金。
现将我公司减免租金情况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718--8269191
联系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507室
附件: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情况公示表
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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